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,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

故事发生在柏林墙倒塌之后的德国。一九九二年二月,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,举世瞩目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将要开庭宣判。这次接受审判的是四个年轻人,都三十岁不到,他们曾经是柏林墙的东德守卫。

两年前一个冬夜里,刚满二十岁的克利斯和好朋友高定,一起偷偷攀爬柏林墙试图逃向自由。几声枪声响,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,高定的脚踝被另一颗子弹击中。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,他不知道,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。那个射杀他的东德卫兵,叫英格.亨里奇。他也绝没想到,短短九个月之后,围墙被柏林人推倒,而自己最终会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。

辩护律师称,这些士兵是执行命令的人,他们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。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。因为类似的辩护,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在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。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: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是奉政府命令所为而求得宽恕。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。

柏林法庭最终判决英格.亨里奇三年半徒刑,不予假释。法官这样对被告解释他的判决:“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,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,明知他无辜而杀他,就是有罪。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,还有‘良知’这个东西。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,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,不是法律。尊重生命,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;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,即使东德国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。”

审判台下的旁听人群中,坐着被害人克利斯的母亲,她在法庭上第一次见到了儿子被洞穿前胸的照片,自然伤心欲绝;我在想,英格.亨里奇的母亲心情一定也很复杂。如果时光能退回两年,这位疼爱孩子的母亲会不会告诉儿子:一定要记住,你还有别的选择?

作家龙应台曾经问过一位曾经担任过边境守卫的前东德人,“您说,围墙的守卫在改朝换代之后受审判,公不公平?”得到的回答是:“当然公平。”“……是总理命令他们开枪的没错,可是没人命令他们一定得射中呀!”“开枪可以说是奉命,不由自己,可射中,就是蓄意杀人嘛!”

是的,英格.亨里奇完全可以有自己的选择,只要他愿意听从良知。然而如今,一切已经晚了,时光不可能倒流,他的母亲也无法帮忙。这件旧事发生在德国的昨天,但类似的审判,会不会发生在中国的明天呢?

当英格.亨里奇开枪射击克利斯的时候,他没想到转眼之间,那个“背叛社会主义”的“叛国者”是无辜的,而自以为“捍卫社会主义”而不必为开枪负责的他却因为杀人罪而受到惩罚!正义到来的如此迅速!而在审判到来之前,上苍已给每个人留下用良知选择未来的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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